检察快讯
强化监督线索移送 推动戒毒检察监督
时间:2024-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院的要求,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在辖区内戒毒所成立检察官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我院在检察工作中发现,个别强戒人员在强戒期间因刑事拘留带离出所,未及时送回所内执行剩余强戒期限,又被另一公安机关作出新的强戒决定,以及公安机关未按期将强戒人员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情况,违反了《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省、市院的坚强指导下,我院依托《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将此案件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形成跨区域一体履职机制,打破部门、地域壁垒,推动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接收案件线索的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向相应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撤销新的强戒决定,监督其将强戒人员及时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相关地方公安高度重视,作出《撤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向戒毒所及戒毒人员送达,并积极沟通协调尽快将强戒人员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有力维护了戒治秩序,切实解决了现实难题。

下一步,我院将在省、市院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质效,与戒毒机关共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新篇章。

来源:第四检察部

审核:范雅丽

责编:马 龙

编辑:李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