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

 

——2018322日在太原市杏花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全面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和人大的决议决定要求,紧紧围绕服务、监督、改革三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法治杏花岭建设。全年依法决定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29782人,依法提起公诉7591049人,批捕案件准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坚持从重从快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案件287360人,提起公诉290378人;依法批准逮捕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3151人,提起公诉33103人;依法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侦查监督、公诉部门适时介入侦查案件27件、介入命案现场6件。

全力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继续强化涉检信访及其矛盾化解工作,采取检察长接访、群众点名预约接访等形式,累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1206人,受理首次控告申诉案件5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向8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6000元。通过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化解纠纷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分级引导处置,进一步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从宽的要求,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批准逮捕6392人,不起诉4861人,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29人。

二、强化诉讼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紧紧围绕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监督刑事诉讼活动。加强立案监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件,立案监督案件提起公诉后已作出有罪生效判决88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4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共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64件次;纠正漏捕29人、纠正漏罪104条、追诉漏犯73人,纠正漏诉后已作出有罪生效判决1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20件,依法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7件次。

依法监督刑事执行活动。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并重、传统业务与新增业务并重、监督方式与监督效果并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6件,立案47件;提出检察建议44件,采纳40件。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通过信息共享、定期走访、抽查核对、联席会议、跟踪监督等措施,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在开展深化财产刑专项检查活动中,建立台账1170人次,监督检查罚没金案件,发现违法情形予以及时纠正,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严肃性和权威性,相关做法和经验得到上级院的肯定。

依法监督民事诉讼活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涉及民生、损害国家利益等违反法定程序导致的错误裁判为重点,全年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96件;提出检察建议49件,采纳45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25件,监督执行活动30件,支持起诉22件。依法实施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立案审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对于检察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80%的行政机关及时回复并整改,通过纠正违法行为和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

积极适应改革叠加的形势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强化改革系统集成,促进落地生根,展现综合效果。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配合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等机构和人员整体转隶,认真落实“1+4”10项配套制度,贯彻《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等规定,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衔接配合措施,加强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案件受理流转、适用强制措施等工作,实现对职务犯罪依法精准打击。推进检察机关自身适应性改革,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细化和规范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

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内设机构优化为先导,把握检察工作规律,按照专业化、扁平化原则,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一是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24人、配备检察辅助人员24人、聘任制书记员13人,员额检察官比例达到32.8%;二是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组建检察官办案组6个,独任检察官24个,制定出台司法责任制实施相关意见,构建了权责利相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三是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将原来分别由不同职能部门和检察官行使的批捕权、公诉权合二为一,强化办案责任,减少重复劳动,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40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30%;四是统筹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管改革,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机制,鼓励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

全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并结合我院实际,加快智慧检务的建设与运用。与山西大学法学院合作,成立智慧检务大数据平台研发工作小组,负责智慧检务大数据平台研发的罪名解析工作,共研究我省已生效判例300余例,经过四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贪污罪的罪名解析及贪污证据排列组合24种,为全市检察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自觉接受内外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及时向人大报告司法体制改革、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高度重视人大及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批办交办的事项均已办结并及时回复;注重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代表评议评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有力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不断深化阳光检察以公正为目标、以公开为手段,积极将阳光检察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微博及宣传展板等建立宣传网阵,向社会全面宣传检察机关职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舆论监督。深化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全年向社会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和案件程序性信息1264条、法律文书813份,向当事人提供案件公开查询706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释法说理与法制宣传,制作龙城检察—公平正义守望者专题报道,组织开展阳光百姓工程举报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积极探索执法规范化、监督精准化的新方式、新途径,不断加强对自身办案的监督管理。加大办案流程监控力度,并将监控重心从程序向实体延伸,逐步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面、全部、全程监督,全年流程监控224件、网上巡查500余件;采取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个案评查等方式,建立完善案件评查量化评价机制,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实行全覆盖,全年共评查案件189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对我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的探索和做法予以肯定。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专业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战略性任务来抓,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明的检察队伍。

强化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区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切实把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要求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及担复兴大任、做时代新人主题实践活动,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三会一课,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管根本、管基础、管长远的治本之策,融入检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贯穿检察工作的各方面。以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文明新风尚,开展丰富多样的检察文化活动,活跃干警文化生活,坚持举办道德讲堂,进行身边榜样评比,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社会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贫困村帮扶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塑造并展示检察机关及检察干警良好社会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我院在连续十一年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后成功通过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验收。

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官专业素能的新要求,着力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通过组织开展委托培训、实训练兵、业务练赛、专题研讨、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切实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证据审查能力、出庭公诉能力、诉讼监督的履职能力。积极促进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良性互动,25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发表。选出精品案件10件和优秀法律文书10份,在全院学习推广,抬高标准、树好标杆,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内生动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院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推进、同提高,不断强化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责主业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和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谈话、责任检查、责任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四风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开展廉政谈话36人次,监督检查12次,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017年,我院共有16个集体(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行政检察、案件管理及信息调研等工作位居全市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我院全体检察人员向一贯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和与会同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发展不均衡,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不够全面有力;二是司法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相关配套制度措施还需及时跟进;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还需进一步强化,智慧检务工作进展仍然不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2018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以“全市领先、全省一流”为工作目标,夯基础、出亮点、创特色、争一流,全面正确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把杏花岭区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崇文重教、文明幸福的现代城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追诉职能作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开展金融风险防控、污染环境防治等专项工作,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突出检察监督重点,加强对刑事案件受理、侦查、审判、执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创新检察监督机制,完善审查逮捕机制,防范瑕疵逮捕、不当逮捕损害犯罪嫌疑人权益;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等工作全流程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着力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开展对行政非诉执行的专项监督,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使民事行政检察成为检察工作新的亮点。

三、主动回应群众新期待,强化民生检察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重要论述,聚力推进公益诉讼,综合运用民事行政检察手段,参与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损害修复,服务蓝天碧水工程。加大对各类涉及校园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和打击力度,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依法严惩就业、社保、住房、涉医等领域犯罪。全面落实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控申接待窗口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四、继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机制制度创新。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在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大力推进类案监督,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确保监督权威。继续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强化办案过程的职能辅助应用,着力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新模式,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五、有效提升履职能力,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管党治检责任落到实处。提升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有效防控风险能力、运用法律政策能力、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确保检察人员跟得上时代、担得起重任。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我们将牢记人民的重托,不忘初心、拼搏前行,深入推进政治强检、履职强检、改革强检、素质强检、科技强检,全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为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崇文重教、文明幸福的现代城区做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