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414日在太原市杏花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向荣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和人大的决议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神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依法决定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6203384人,较前五年上升88.9%;依法提起公诉34854821人,较前五年上升40%;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81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4件。

一、以检察保障为核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从重从快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案件8731079人,提起公诉9661240人;铲除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瘤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依法批准逮捕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24228人,提起公诉129321人,涉案金额高达53.6亿元,受害群众8800余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了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行业清源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起诉寻衅滋事、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19197人。成功公诉长年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郝某某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27名被告人均被做出有罪判决。

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司法救助。运用网上信访、远程接访,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全省首家值班律师工作室,将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检察服务综合平台,2016年以来接待来访群众1316人次,受理控告申诉案件480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272人,发放救助金35万余元。把司法救助自觉融入保护未成年人和精准扶贫领域,为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雪中送炭,就盗窃犯黄某七岁之女(系聋哑残疾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启动了多元化司法救助程序,为其联系办理落户、就学和低保事宜,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此案是全市首例司法救助犯罪人子女的典型案例。

二、以强化监督为主线,全面推进四大检察

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诉讼监督新途径、新举措,积极构建机构职能科学配置,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以捕诉一体化为抓手,落实刑事诉讼活动主导责任和发挥认罪认罚主导作用,积极开拓办案新思路,推深做实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前移案件审查关口,提前介入全覆盖位居全市第一,有效降低件比惠及群众、减少讼累。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8件,撤案107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176人、追诉漏犯269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9501168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力度,提出应对措施和纠正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我院办理的季某某、杨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成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办案单位。

民事行政检察更为精准。加强一体化办案机制,健全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以涉及民营企业和虚假诉讼监督为重点,将民企专项监督与打造民生检察等活动有机结合,纠正深层次违法行为。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和调解书的摸查,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综合运用监督纠正释法说理等方式,办理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11件,支持起诉68件;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发展。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机制、新路径。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8件,行政机关回复和启动整改率为99%。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李某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此案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件并向全省推广学习。

三、以服务保障为重点,做好民生检察工作

    聚焦民生民利,坚持人民至上,以有力履职促进高质量

发展,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依法履职检察战疫立足疫情防控大局,指导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筑牢抗疫法治防线,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案件;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控体系,加强信息化平台应用,紧盯社区矫正三种人无定位越界发生,确保疫情防控时期的检察监督精准运行;积极发挥智慧检务科技功效,在全民抗的特殊时期,采用远程信访、远程提审、全程录音录像等零接触模式,达到病毒隔绝办案不隔绝、人员隔绝数据不隔绝的效果,保障了检察办案与疫情防控同频共振

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开展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30余名民营企业家先后走进我院,搭建零距离沟通交流的平台;秉承平等保护原则,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积极服务六稳”“六保,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企业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依法对5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法对白某某诈骗山西万祥煤炭运销有限公司320万元、常某非法侵占山西中燃煤炭运销有限公司333.8万元等多起合同诈骗、侵占案提起公诉,努力营造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选派15名优秀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律教育宣传、提供法律援助、调解涉校纠纷、心理疏导等救助工作,覆盖师生约3000余人;建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全省首份《责令严加管教书》,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孩子健康成长依法追诉31年前十岁幼儿被害陈年命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四、以司法改革为抓手,优化检察运行机制

充分适应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管理,构建技术化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司法办案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配合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等机构和人员整体转隶,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218人,移送1人,起诉17人,14人作出有罪判决。对敦化坊巨轮街办武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起公诉并判处有期徒刑93个月,罚金40万,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内设机构优化为先导,把握检察工作规律,按照专业化、扁平化原则,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24人、配备检察辅助人员23人、聘任制书记员19人,员额检察官比例达32.8%;充分释放检察生产力,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强化办案责任,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约147件,缩短办案周期30%;统筹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管改革,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机制。

全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化科技应用深度结合,信息网络、远程提审等六大系统全面更新、升级并投入使用。运用统一业务和智能会议系统,实现了案件讨论和检委会审议全程留痕;投入使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让办案更加高效,监督更加精准;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将无人机航拍技术引入到公益诉讼执法办案领域;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让人民群众享受检察机关一站式服务。

五、以内外监督为契机,提升检察公信力

牢牢把握权力的人民属性,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及时向人大报告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益诉讼和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高度重视人大及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批办交办的事项均已办结并及时回复;注重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邀请108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代表评议评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区人大及部分人大代表先后对我院远程提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进行视察调研,并对我院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不断拓展民主监督。将群众监督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作用,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校园、座谈会等活动,向人民群众全面宣传检察机关职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舆论监督。五年以来,向社会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和案件程序性信息6346条、法律文书3740份;接待律师1969次,公开查询4071人次,制作龙城检察公平正义守望者专题报道、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微动漫等宣传作品,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持续加强内部监督。深化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以评差为主的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业绩考评指挥棒有效带动了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办案流程监控力度,逐步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面、全部、全程监督,五年流程监控1778件,评查案件854件。省、市检察院先后对我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的探索和做法予以肯定。

六、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打造德才兼备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队伍、指导检察实践,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融入内心,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凝聚精气神激发正能量。依托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和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文明新风尚,开展清明为革命烈士扫墓、七一主题党日、迎国庆升国旗暨主题教育党员承诺宣誓仪式等红色经典活动,主动参加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知识、演讲和体育等比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积极开展理论调研工作,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官专业素能的新要求,着力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通过组织开展委托培训、专题研讨、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证据审查能力、出庭公诉能力、诉讼监督的履职能力。积极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检察长带头撰写调研论文17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15篇,全院干警撰写的109篇论文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

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龙头,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积极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和六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廉政谈话120余次,监督检查120次,五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五年来,我们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形势要求,加大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各项检察主业全面发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高检院、省院和省级部门分别授予我院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山西省案件管理工作示范院和山西省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0个集体和65人次获省、市级以上表彰。各位代表,我们深刻地感到,过去五年成绩的取得,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关注、关心、关爱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我院全体干警向所有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更重责任还有一定距离。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践行需持续做实,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刚刚破题,民事、行政检察依然薄弱;三是对标转型发展大局新要求,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不断增强;四是队伍能力素质跟不上、不适应,办案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在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历史交汇点,亦是历史新起点,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统筹发展,全面建设现代化宜居杏花岭,打造锦绣太原新府城,在转型发展上奋力蹚出新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一、以更高站位确保党的绝对领导。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检察工作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大局,结合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务实功、求实效。

二、以更实举措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新模式,积极构建新型侦诉、诉审、诉执关系,切实做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以更优履职助力企业乘风破浪。积极服务推动十四五规划开好局,研究提出更多服务转型发展蹚新路的法治保障措施。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法保障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不断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以更高标准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作用,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检察室职能作用,构建智能化、信息化、制度化背景下的检察监督体系。

五、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起点,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各位代表:转型发展号角催人奋进,强化法律监督任重道远。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领袖嘱托、不负人民期望、勇挑时代重担,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真抓实干,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完成好转型发展蹚新路的历史使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决心迎接建党100周年!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2.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3项具体建议。这是高检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原来是检察机关统一设立的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将它升级建设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这个中心集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服务人民群众的功能,涵盖了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监督、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多个事项,旨在打造一站式综合性的检察为民服务平台,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检察服务。

4.“四大检察”: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接过人民检察事业的接力棒以来,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变革,以反贪职能转隶为契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着力破解重刑轻民,提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大目标,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布局,踏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察步伐。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减少社会对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具有重要意义。

6.“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为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院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议和检察长办公会的第一议题,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7.“案—件比”: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受理审查起诉的数与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因退查、延期等因素所产生的数之间的比。具体地讲,指的是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指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除了作为基准的审查起诉本身,目前包括不捕复议、不捕复核、(不)捕申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不诉复议、不诉复核、不服不起诉申诉等8项业务活动作为数(仍在不断动态调整完善中)。

8.“三个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