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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太原市杏花岭检察院提起公诉偷越国境案当庭宣判
时间:2022-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偷越国境案,经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

2017年,王某某在麻将馆内认识了自称“美丽”的女子,该女子告知王某某可以送其去缅甸赌博,机票、吃住全管。在此诱惑下,王某某于20177月至20181月间,在无有效出入境证件、未取得缅甸签证的情况下,先后三次偷越国境到达缅甸小勐拉皇家国际赌场参与赌博活动,后从原路偷越国境回国。

20223月,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将王某某查获。经审查,王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构成偷越国境罪。王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因此,本院在提起公诉时,综合考虑全案的事实、情节、认罪认罚等因素,提出了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我院指控的事实、证据和提出量刑建议,予以当庭判决,王某某表示不上诉。

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维系着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维系着国(边)境的安全稳定,维系着每个公民的安全。非法出入国境,破坏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涉及国家安全,还充满危险,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每个公民都应当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自觉抵制各类非法犯罪活动,共同守护国(边)境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