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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四大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0-06-29  作者:范雅丽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上半年,我院按照省院、市院部署,按照省院提出的“四大活动”明显提升年标志性指标,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办案主业,以大学习为引领,以大调研为基础,以大落实为关键,以大提升为标准,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发展水平。

一、“四个三”新理念牢固树立

    我院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诉讼监督新途径、新举措,积极构建机构职能科学配置,“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极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 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牢固树立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制发的《关于组织做好疫情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检察长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响应,并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同步安排部署自身疫情防控和办公办案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持续抓紧抓实,在认真贯彻各项防疫要求的同时,确保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两手抓。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严厉打击疫情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抗疫大局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通过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连线证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提前介入涉疫案件9件。我院办理的姚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跟踪拍摄,列入工作素材库。开启“非接触”办案模式,运用网络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远程庭审出庭支持公诉,在“非常时期”利用互联网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201件273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129件159人,既提升了办案效率,也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带来的安全风险,同时充分保障了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案管部门积极履职全力服务,保障办案平稳有序。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案件管理中心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立足本职工作,严把案件进口关出口关。严格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加强网上预约、异地阅卷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远程提审系统,既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使,又确保案件在诉讼期限内审结,切实保障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加强防疫宣传教育。一是及时传达彻落实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利用微信等平台发布了相关内容,及时将相关精神传达到全院干警。二是发挥检察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坚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发布了《太原市高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方案》、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等内容,加强防疫宣传教育。

    做好入院人员体温测量工作,对办公区域每日进行两次全面消杀,确保不留死角,营造洁净安全的办公环境。关爱干警身体健康和安全,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力保障干警的防护用品。

    做好电话、互联网(12309)、来信视频接访等工作;各相关办案单位移送案件的,可以通过公开电话先行沟通、衔接,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拨打公开电话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阅卷、辩护与代理预约、程序性信息查询等。充分利用移动办公平台和远程提讯系统,不安排会议,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收官

    我院把“打伞破网”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要求检察官办案组在办案或工作中,严格履行“一案三查”,注重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坚决落实“两个一律”,收集掌握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和“保护伞”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如发现有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工作台账,由专人专责收集移送,加大线索收集移送力度及保密性。在办理郝某某涉黑案件和何某某涉黑案过程中,将发现的涉及30余人的29条涉嫌违纪违法和“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区扫黑办和市院扫黑办。另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群众举报的13条线索和在办案中发现1条的线索也已移送区扫黑办。

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

    加强与我区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就违建案件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协调会,畅通信息渠道,凝聚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利用诉前磋商制度及时解决问题,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支持其依法行政,共磋商13件。积极摸排线索,将无人机应用在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损害生态等各类公益诉讼案件领域,既有效提高了取证工作的专业化和精准度,又提高了证据的全面性和说服力,相关信息被省市院及区委宣传部采纳。

    把司法救助自觉融入精准扶贫领域。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变“被动”为“主动”,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各办案环节,提高开展司法救助的积极性,有效拓宽救助线索来源,制作《国家司法救助告知书》,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时、主动、全面收集核查被害人信息,充分做好案前准备工作。与区扶贫办建立共同救助机制,从已建档的贫困户中筛查当事人,对涉及贫困人员的司法救助案件实行优先评估、优先发放救助金。今年以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筛查线索11人,发放救助资金1800元。

五、服务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成绩突出

    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行动,深入山西中联钢融资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睿信智达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走访调研,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司法办案中履职尽责,给予企业全方位的支持和法律帮助,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侧供给”水平,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院办理的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被作为山西省检察机关第一批经济金融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在全省范围内印发学习,为我省经济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经验。

六、认罪认罚从宽高水平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政策把握、法律适用等原则,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79件333人,适用率达85.38%。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起草了《刑事速裁程序实施细则》,制定了《刑事速裁工作流程》,细化了速裁程序办理案件的程序与常见罪名,为实现高质量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促进整体司法能力提升进行了先一步的探索,共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38件,提出确定刑量刑意见38件,实现了报表清零,为提高量刑意见采纳率打好了基础。

七、“一号检察建议”有效落实

    我院确定以办案组的形式落实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要求,积极进行特殊程序、特殊要求学习,并指定2名员额检察官办理未检案件,切实保障案件质量,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帮扶帮教。向杏花岭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发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在学校复学复课期间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落实复学复课防疫措施。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交流增进社会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八、“案件比”显著下降

    为降低“案-件比”,依托检察官办公室平台,选派刑事部门检察官轮流值日,事前了解,提前介入,事后参与,主动指导,充分发挥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动性,控制降低影响“案-件比”的各项指标。

九、检察改革有力推进

    有序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强化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官专业素能的新要求,着力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委托培训、开展讲评、专题研讨、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切实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证据审查能力、出庭公诉能力、诉讼监督的履职能力。2020年上半年,我院各业务部门对15类法律文书共663份开展讲评,共评出优秀法律文书24份,占比3.62%,合格法律文书622份,占比93.82%,瑕疵文书17份占比2.56%,未评出不合格文书。抽查文书135份,切实把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落到实处,真正提升法律文书质量,以文书质量促进我院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十、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第一议题,把党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将其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定、任务同下、工作同步、考核齐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推进、同提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决策、新要求和新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带来的挑战,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执纪监督主业,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院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全局,严格执行“五责”“五谈”,落实“五个一”工作方案,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十一、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检察工作要聚焦全区重点推进的大事要事,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新模式,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法律监督整体效能的提升,积极构建新型侦诉、诉审、诉执关系,切实做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二是强化检察监督,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自觉把检察履职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体系和法治建设能力现代化中谋划、部署、推动,创新检察监督机制,认真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降低“案-件比”。

三是坚持从严治检,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加强检察职业操守建设,持之以恒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过程中,努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过硬检察队伍。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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